青海新聞網(wǎng)·江源新聞客戶端訊 日前,青海省商務廳等8部門印發(fā)《青海省2026年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》,對汽車報廢更新、置換更新補貼標準、申請流程等予以明確。
汽車報廢更新:2026年對個人消費者報廢2013年6月30日(含當日,下同)前注冊登記的汽油乘用車、2015年6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車,或2019年12月31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,并購買納入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車,給予一次性補貼。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舊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,按新車銷售價格(價稅合計,下同)的12%給予補貼,補貼金額(向上取整至整元,下同)最高2萬元;對報廢上述符合條件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.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,按新車銷售價格的10%給予補貼,補貼金額最高1.5萬元。
擬申請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,應通過登錄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網(wǎng)站或“汽車以舊換新”小程序(以下簡稱全國汽車以舊換新平臺),進入“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申請入口”,填報個人身份信息、報廢汽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和《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》《機動車注銷證明》原件照片或掃描件、新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和《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》《機動車登記證書》(第1頁和第2頁)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,在補貼受理地(即《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》開具市州,下同)提交補貼申請。
汽車置換更新:2026年對個人消費者通過售賣方式轉讓登記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車,并購買納入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《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》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.0升及以下排量的燃油乘用車,給予一次性補貼。對換購符合上述條件新能源乘用車的,按新車銷售價格的8%給予補貼,補貼金額最高1.5萬元;對換購符合上述條件燃油乘用車的,按新車銷售價格的6%給予補貼,補貼金額最高1.3萬元。
擬申請汽車置換更新補貼的個人消費者,應通過登錄青海省汽車置換更新信息平臺(云閃付APP),填報個人身份信息、轉讓的乘用車舊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和《二手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》《機動車登記證書》(第1、2、3、4頁)原件照片或掃描件、新購置乘用車的車輛識別代號和《機動車銷售統(tǒng)一發(fā)票》《機動車登記證書》(第1頁和第2頁)原件照片或掃描件等,提交補貼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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